内容简介
“创作论”——美术学实践类博士论文的独立性2003年1月,我在北京画展期间,多次与钟涵等几位老师交换博士生教学的情况。尽管国关实践类博士生教学比央美早一年开始,但教学面对的都是开端的空白。先说博士生课程的宗旨。你提出了培养学者型画家,提高绘画系学术水平。这一点我们和他们基本一致。由于绘画系实践类博士生除了论文写作仍需担负绘画创作,在论文与绘画的分配比例上,我们学校与他们则有差异。他们要求博士生的绘画和论文各占一半比重,既要画画又要写论文,两种工作的兼顾,其实是不容易保持的;古人言“得象忘言”,可见文字写作与绘画之间是有着矛盾与冲突的。我们学校由你主导提出七分论文、三分绘画,倾向明显,实际是有过之而无不及。不过,这一点差异并没有影响我们大家对论文要求的一个共识,这就是,论文写作应结合绘画系博士生首先作为一个画家长期创作实践的“实际经验”。这个要求自然而然并且理所当然。但值得注意的是,这种结合“实际经验”的论文,会是一种什么性质的论文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