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目

财政分权对政府公共文化服务供给的影响研究

内容简介

公共文化服务是满足广大居民基本文化需求和实现公众基本文化权益的重要手段,与政治上层建筑的性质尤其是意识形态的属性密切相关,其必然会涉及国家人文形象和国家主导思想等领域,承担着培育社会公德、领社会新风、提升社会品位、促进社会和谐、凝聚民族精神、推动社会进步和提升国家软实力的重任;新经济时代,经济与文化的发展日益融合,公共文化服务健康发展还可以提高劳动者素质,推动产业结构的升级,拓展和引导文化产业的发展,创造良好的投资环境,进而成为经济发展和经济结构优化的重要驱动力。随着公共文化服务在社会发展和经济增长中的作用日益凸显,各级政府对公共文化服务的重视程度不断加强,国家“十三五”规划明确提出:“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推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发展,创新公共文化服务方式,保障人民基本文化权益”。2016年12月25日出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已于2017年3月1日开始正式施行,广大人民群众的公共文化权益得到了法律的保障。基于公共文化服务较强的正外部性,政府成为其主要供给者,近年来,政府公共文化服务的供给水平逐年增加,文化事业费和人均文化事业费迅速攀升,广大公众的公共文化活动日益丰富多彩,但仍存在一些问题:一是公共文化服务供给水平无论与我国教育、医疗、社会保障等其他公共服务供给水平相比还是与发达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供给水平相比都有较大差距;二是随着经济的发展,居民的收入水平和消费水平也随之提高,其所固有的文化需求也释放出来,居民的消费结构中,精神服务的消费比例开始提高,公共文化服务需求不断增加,对公共文化服务供给水平和供给结构都提出了挑战;三是公共文化服务是一种精神层面的公共产品,受主观因素影响较大,不同地区经济发展水平和文化历史背景不同,地方政府定位不同,其对公共文化服务的供给理念、数量和质量都有所差别,当前我国公共文化服务供给区域差异明显,公共文化服务供给均等化问题仍然严峻。

作者简介

安彦林,1977年9月出生,经济学博士,山东财经大学财政税务学院副教授,硕士生导师,主要研究方向为财税理论与政策。曾在《税务研究》《广东财经大学学报》《深圳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等期刊发表论文,主持山东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1项,参与国家社会科学基金1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1项及多项省、部级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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