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目

典当法律理论与实务

内容简介

选择典当法律理论与实务作为研究对象实出偶然。2003年笔者遇到了一起股票典当纠纷:甲与乙达成了一个合作协议,乙为甲炒股,如果有盈利,乙可以拿到赢利的70%。合作协议签订后,乙没有经过甲的授权,就将甲账户内的股票典当给一家典当行,获得了当金100万。在典当合同中特意规定当股票市值低于70万时,典当行有权平仓。但奇怪的是典当行非但没有平仓减少损失,反而与乙续当了10次,最后乙失踪,典当行找到甲要求返还当金100万以及利息、综合费用共计120多万。

作者简介

刘润仙,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副教授,法学硕士、硕士生导师,教育部重点人文科学研究基地中国人民大学民商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典当研究所特邀研究员。2007年曾赴美国多米尼克大学做访问学者。曾主持或参与的课题主要有商务部课题《典当行业风险控制以及监管机制研究》以及北京市局级单位课题《典当立法研究》、《北京典当行业发展现状以及监管制度的完善》等。曾在《河北法学》、《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学报》等核心期刊发表过《中国典当行业监管法律制度研究》、《我国典当立法研究》等论文。作为专家分别参加了北京市人大常委会主持召开的《物权法》、国务院法制办主持召开的《典当管理条例》的立法论证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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