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目

中国近代法学经典:罗马法与现代

内容简介

一、《罗马法与现代:中国近代法学经典》所用参考书,详见绪论第44—46页。其主要之参书,英文为:Sherman.RomanLawintheModernWorld;Hunter,RomanLaw;WillisandOlivers,RomanLaw;Morey,OutlinesofRomanLaw。德文为:Dern-burg,Pandekten。日文为:末松谦澄所译优帝《钦定罗马法提要》、盖尤斯《罗马法解说》、乌尔比安《罗马法范三种》。及法学博士户水宽人春木一郎两氏之《罗马法》。二、《罗马法与现代:中国近代法学经典》引用我国民法条文,称第一次草案者,指旧民律草案(都1569条)而言。称第二次草案者,指拙著初版《民律要义》所附之新民案(都1514条)而言。称新民法者,指民国18年(1929年)5月23日公布同年10月10日施行之民法《总则》;民国18年11月22日公布民国19年5月5日施行之民法《债编》;民国18年11月30日公布民国19年(1930年)5月5日施行之民法《物权》而言。三、《罗马法与现代:中国近代法学经典》于1915年印第一版、1918年印第二版之后,虽经苦心研究,终觉不惬于心。嗣发见某校讲义,将拙著改头换面,直称为某人编纂,中间引用之拉丁名词,错误不可名状。其侵害个人版权者犹小,而贻误青年学子者甚大!不得已重理旧稿,删订损益,并将重要之点,列诸眉批,以供学子自修之用,是为此次改订三版之缘起。四、《罗马法与现代:中国近代法学经典》虽旧著重印,然订正增补之处极多。并仿Sherman,RomanLawintheModernWorld体例,从罗马法以观察现代,故名日:《罗马法与现代》。五、著书通例;分编、章、节、款、项、目。分类太细,阅者每苦不便。兹只分编分章分节,于每章或每节之中,重要之点,则用子丑寅卯辰巳午未申酉戌亥之地支十二以为标志,并表示与时进化之意。凡用子丑寅卯等标题者,均于目录中揭示之。子丑等下则用第一、第二等数字。第一、第二等下,则用一、二等数字。一、二等数字以下,则用1、2等阿拉伯数字或I、Ⅱ等罗马数字以区别之。六、《罗马法与现代:中国近代法学经典》课余校对,精力每感不及,钱豕知所不免,兹就已发见者,刊误于《罗马法与现代:中国近代法学经典》之后,海内君子,幸赐教育;并乞原谅。

作者简介

黄右昌,著名法学家、诗人。历任湖南法政学校教授、校长及省议会会长、北京大学法律系教授兼系主任、湖南大学教授、中国文史研究馆馆员。著有《罗马法与现代》、《海法与空法》、《法律之革命》、《民法要义》等。以研究罗马法著称于世,有“黄罗马”之称,是我国研究罗马法的第一人,时至今日,我国学者对于罗马法的研究仍然少有出其右者。丁玫,中国政法大学比较法研究所教授,意大利罗马第二大学法学院讲座教授。出版专著《罗马法契约责任》、译著《债.契约之债》第一卷、《债·契约之债》第二卷、《意大利民法典》、《契约之债与准契约之债》,发表《从优士丁尼法典看罗马法契约责任》、((大陆法系合同责任领域的“共同法”——罗马法))、((罗马法迟延制度》、《意大利民法典翻译中的术语移植》、((罗马法合同赔偿制度》、《承担违约责任的方式:从罗马法到现代法》、《债合同的成立原则及其罗马法渊源》等论文多篇;曾获意大利政府“意中文化交流杰出贡献奖”、北京市第五届“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二等奖”及意大利骑士勋章等多项国际国内奖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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