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目

商法部门论

内容简介

《商法部门论》旨在运用法哲学理论对商事生活与商事规范进行阐释,以揭示商法的本质规定性及其价值意蕴。在方法论上,一方面关注对商事生活特殊性以及商事规范独立性的剖析,同时解读二者之间有机的关联,另一方面注重对商法的价值理性与工具理性的二元省思,以期能使二者在严格界分基础上实现功能上的贯通。《商法部门论》主旨之一在于以西方社会商法得以产生与发展的价值观念作为标杆,对商法在我国的继受与现状进行文化学意义上的解析。在商事法律关系确认、商法的基本原则、民商立法体例等问题的分析上,《商法部门论》也有独到的见解。

作者简介

高在敏,1954年出生,陕西户县人。西北政法大学民商法学院教授,民商法学硕士研究生导师组组长,兼任中国法学会商法学研究会理事。研究方向为民法价值理论与商法基础理论。主要代表作有《商法的理念与理念的商法》、“民事法律行为本质合法说质疑”系列论文、“合伙与公司法研究”系列论文,主编或参编《商法》、《商法学》、《民法学》等教材多部,并在《中国社会科学》(英文版)、《法学研究》、《法律科学》、《法学评论》等核心刊物上发表论文10余篇。曾获司法部学术成果二等奖。主持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市场经济条件下民法价值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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