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目

二十世纪中国文学史(上下)

内容简介

“20世纪中国文学”,是近年来学界提出的一个新的文学史概念。从时间的界定上来说,顾名思义,它所指称的当然是20世纪的中国文学,但这也只是一种大致不差的说法,很难说它的上限就一定是1900年。从文学发展的实际进程来看,作为一个相对完整的历史阶段,其上限应在上一世纪末和本世纪初。至于下限,因为这一过程迄未完结,亦不能就预定在1999年。长期以来,人们习惯于将这一文学过程分解为近代、现代、当代三个阶段。和“20世纪”一样,“近代”、“现代”、“当代”也是表述时间的概念,而且,由于这三个概念所包容的历史内容及其对文学的制约和要求不同,三个时期的文学确有不同的时代内涵和表征,据此来研究文学发展的阶段性特征,还是很有必要的。但是,和“20世纪”不同,这三个概念虽然也是表述时间的阶段性的,但它们却带有明显的历史人文色彩,有着特定的社会政治指向,即旧民主主义革命、新民主主义革命和社会主义革命。因此,依据这种社会政治革命的分期来划分文学发展阶段,又必然会有削足适履之憾。事实上正是如此。对政治分期的依附,意味着对政治尺度的依附,其结果必然是对文学史固有尺度的相对漠视甚至放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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