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目

精神现象学:黑格尔著作集第3卷

内容简介

本书分为三个部分:一是意识:考察个人意识发展的历程,相当于精神哲学中的主观精神。“意识”是个人意识发展的最初阶段,它又分为感性确定性、知觉和知性三个小阶段。二是自我意识。《精神现象学》中意识向绝对知识的全部发展都建立在自我意识“异化”为对象和“扬弃”对象,即扬弃“异化”的辩证运动上。从“自我意识”直到“理性”,个人意识的发展明显地重演人类意识的发展阶段,出现了一系列社会意识形态。三是理性、精神、宗教和绝对知识。考察社会历史的发展阶段和与之紧密相连的社会意识形态,以及考察对无限本身的认识,相当于绝对精神。在这个阶段,意识回顾已经走过的阶段。扬弃它们,使之成为自己的构成环节,经过艺术、宗教而在哲学中达到绝对知识。

作者简介

黑格尔(1770-1831)是德国唯心主义的集大成者,西方哲学史上最伟大的哲学家之一。求学于图宾根大学(与谢林、荷尔德林为同窗),先后任教于耶拿大学、海德堡大学、柏林大学。主要著作有《费希特和谢林的哲学体系的差别》(1801)、《精神现象学》(1807)、《逻辑学》(1812-1816)、《哲学科学百科全书》(1817)、《法哲学原理》(1821);除此之外,《历史哲学讲演录》、《美学讲演录》、《宗教哲学讲演录》、《哲学史讲演录》等课堂讲授录也是黑格尔哲学的重要呈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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