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目

旅游合同研究

内容简介

旅游合同的主体包括游客与旅游业经营者。游客是参与旅游业经营者所组织的旅游活动中的自然人,即使他们不是旅游合同的当事人,也能取得与当事人相同的法律地位,受旅游合同的保护。法律对游客并没有民事行为能力上的要求,但是作为旅游合同的当事人,游客必须要具备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旅游业经营者是指依法取得旅游业经营资格、以向游客提供综合性的旅游服务为营业并收取费用之人。上述综合性的旅游服务为安排旅程及提供交通、膳宿、导游或其他有关之服务中两项及以上的服务。我国目前的规定没有强调旅游业经营者主体资格的法定性,也没有强调旅游服务给付的综合性,且将主体定为旅行社,都是不合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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