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目

中国生态环境统计年报·2018

内容简介

《中国生态环境统计年报・2018》资料覆盖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数据,未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以及台湾省数据。《中国生态环境统计年报・2018》主要反映中国环境污染排放、治理及环境管理情况。主要内容包括调查对象基本情况、废水污染物排放情况、废气污染物排放情况、工业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产生及处理情况、污染治理设施情况、环境污染治理投资、环境管理和全国辐射环境水平等。统计范围《中国生态环境统计年报・2018》统计范围为有污染物排放的工业污染源(以下简称工业源)、农业污染源(以下简称农业源)、生活污染源(以下简称生活源)、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和移动源。工业源包括《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中行业代码为05~46的42个大类行业。工业企业污染防治投资情况的年报范围为调查年度内施工的老工业源的污染治理项目投资,以及当年完成“三同时”环保验收的工业类建设项目环保投资。农业源包括畜禽养殖业中的大型畜禽养殖场(生猪设计年出栏量≥5000头、奶牛设计年存栏量≥500头、肉牛设计年出栏量≥1000头、蛋鸡年设计存栏量≥15万羽、肉鸡年设计出栏量≥30万羽)。生活源包括《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中的第三产业以及城镇居民生活源:生活源废气污染物排放包括农村生活源。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包括集中式污水处理单位、生活垃圾集中处理处置单位、危险废物集中利用处置(处理)单位。移动源包括机动车污染源。环境管理反映环保系统自身能力建设、业务工作进展及成果等情况,调查范围主要包括环境信访、环境法制及环境应急情况,环境科技与标准情况,环境影响评价情况,环境监测情况,自然生态保护与建设情况,辐射环境监测情况,环境监察执法情况等方面的内容。与《中国环境统计年报2015》相比,删减了“2、废水污染物中重点流域、沿海地区废水污染物排放情况”“3、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区域废气污染物排放情况”等内容。《中国生态环境统计年报・2018》中所有分项加和、合计值与占比数据修约均根据原始统计数据进行计算及进位,与修约后的数据直接计算结果可能有所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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