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简介
2022年6月24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五次会议了通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的决定》,自2022年8月1日起施行。对反垄断法主要作了四个方面修改:一是明确了竞争政策的基础地位和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法律地位;二是进一步完善反垄断相关制度规则;三是进一步加强对反垄断执法的保障;四是完善法律责任,加大处罚力度。此外,本辑专门收录了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第32批共7件指导性案例,以及9件民法典颁布后人格权司法保护典型民事案例,供各级人民法院审判类似案件时参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