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目

环境法原理

内容简介

本教材以国内外环境法理论与立法实践为对象,以环境法的法理解释为核心,以环境法的应用性为基点,以法学的权利义务分析方法为主线,将丰富的环境法律现象进行高度现象抽象与概括。论述了公民环境权、可持续发展、风险预防、沟通与协调四个基本原理,分析了环境法、行政法、民法、刑法、诉讼法五大规范系统,归纳了环境影响评价、环境许可、清洁生产、环境税费、环境物权、生态补偿、环境合同等七个主要制度。同时,从现行环境法律制度实施的效果评价角度,对于实践中存在的理论与立法问题进行了剖析,提出了环境法理论应用的方法与路径。力求使研习者获得对于环境法理论与实践的全面理解与认识,能够应用环境法的原理解释一般的环境法现象,并较为准确地适用环境法制度。

作者简介

吕忠梅,女,湖北人,法学博士。现为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环境资源法研究所所长,兼任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中国法学会环境资源法研究会副会长。长期从事环境资源法的教学与研究,主持国家社科基金、教育部社科基地重大研究项目等国家级、省部级科研项目20余项,发表科研成果600余万字,主持编写教育部、司法部规划教材12部,获得国家级、省部级科研成果奖励近30项,因在环境资源法领域的突出贡献,2002年被中国法学会评选为“中国杰出中青年法学家”。主要著作有:《环境法新视野》、《沟通与协调之途一一论公民环境权的民法保护》等,主要论文有:《论公民环境权》、《绿色民法典的人性基础》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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丛书

复旦博学·法学系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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