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目

核能规制与行政法体系的变革

内容简介

核能规制具有不同于一般政府规制的特点,其对传统行政法的理论革新,特别对国家权力的配置模式转换提出了要求。基于核能规制,基本权利的国家保护义务的内涵与范围有所变动。核能规制中的立法调控方式采用开放的法律结构,丰富了法律保留和法律明确性的内涵。行政规则是核能法中不确定法律概念具体化的重要手段,核能规制要求对传统的行政规则理论予以反思。法院对核能规制的司法审查,不能简单地套用判断余地理论。核能损害赔偿的归责原则、主体、因果关系判断、赔偿数额确定,应结合核能规制的特点,在营运者与国家之间进行分配。《核能规制与行政法体系的变革》对核能规制模式的探讨,对我国具有重要的理论价值与现实意义。

作者简介

伏创宇,中国青年政治学院法学院讲师,北京大学法学博士(师从姜明安教授),硕士研究生导师。主要研究方向为行政法、核能法。曾为我国台湾"中央研究院"法律所访问学者,德国柏林自由大学法学院公派访问学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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