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目

财税体制改革法治化建构研究(西政文库)

内容简介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空前重视财税改革,首次提出了“财政是国家治理的基础和重要支柱”“建立现代财政制度”“落实税收法定原则”三大理论创新和政策突破。仅就这三者及其关系扼要言之,财政是国家对资财的收入、支出、管理、分配等经济活动,而财政收入则主要来源于税收,税收是国家为了满足社会公共需要,凭借公共权力,按照法律所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参与国民收入分配,强制地、无偿地取得财政收入的一种方式。既然税收是财政收入的主要来源且必须依法征收以保障国家治理的非常重要的经济基础,那么税法对居于法律体系高层级之位阶的宪法,不啻是现代宪政国家存在的法理基础和资财保障,也是税法基础理论建设、成长和自成体系、独立发展的内在要求,二者关系极为密切,互为依存。如是税收法定无疑将主要于宪法层面或范域获取其理论养分和法理支撑。

作者简介

张怡,国家二级教授,西南政法大学法学教授,博士生导师,博士后合作导师,教育部学位中心博士/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评审专家,国家社科基金通讯评审专家。兼任中国法学会财税法学研究会副会长,世界税法研究会(ITLA)理事,重庆市法学会学术委员会委员,重庆市法学会财税法学研究会会长,重庆市税务学会副会长,重庆仲裁委员会专家咨询委员。在国内外重要刊物上发表论文70余篇,著述30余部,其中代表作《衡平税法研究》入选《国家哲学社会科学成果丈库》,获中国法学会第三届中国法学优秀成果(专著)二等奖;主持和承担含国家、国家重大招标项目子项目在内的各类课题30余项;科研成果获国家、省部级等各类奖项20余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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