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目

跨境经济合作区治理研究

内容简介

跨境经济合作区治理以传统民商法为基础,延伸为对跨境经济合作区的营商环境需求的经济法调整,进一步体现参与各方政府的产业政策发展目标。合作区治理仅仅涉及的是民商事务管辖权(civiladministration),并不涉及国际公法的管辖权。即便是对合作治理委员会有限的民商事务管辖权授权,也是经过相邻国家立法机关批准的授权适用,合作治理委员会仍然是所在国家的管辖机构延伸,相邻主权国家仍然对所划定区域行使完整主权。

作者简介

赵忠龙,甘肃武威民勤人,云南大学法学院副教授、云南省法学会民商法学研究会专职副会长兼秘书长、硕士研究生导师,云南大学发展研究院理论经济学博士后,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经济法学博士。主要从事绿色经济法律创新机制和“一带一路”次区域经济合作等研究,先后在《法学研究》《人民日报》(理论版)《法学家》等核心期刊发表论文数十篇,主持或参加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省部级等课题项目研究十余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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