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目

规范关系与刑事治理现代化的道德使命

内容简介

国家治理现代化须以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规范体系为基础。而法律,道德和“组织规范”共同构成现代社会的规范体系。因而,高度重视“组织规范”并正确处理好它与法律道德的关系,就显得十分重要。“组织规范”具有民间性,自主和自治性,有权制定并实施“组织规范”,约束组织本身及其成员的相关行为。这些“组织规范”上承法律下接道德,但又不是照抄照搬,而是依“法无禁止即可为”原则独立存在。在中国继续深化改革和努力实现国家治理现代化的背景下,有必要重新认识三大基础规范的关系,从而有效发挥“组织规范”的作用,构建良好社会秩序。

作者简介

田宏杰,重庆人,数学学士(1991年)、法学硕士(1997年)、法学博士(2000年)、金融学博士后(2003~2008年),先后任讲师(2000~2001年)、破格副教授(2001~2003年)、破格教授(2003年至今)、博士生导师(2004年至今)。曾任公安三级警监(2003~2005年),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2008~2017年)。现任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国家重点研究基地中国人民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研究员,中国人民大学行政刑法与刑法现代化研究所所长,国家示范中心中国人民大学教师教学发展中心主任;挂职担任最高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四庭副庭长、审判员;兼任教育部教学信息化与教学方法创新指导委员会委员,中国证监会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博士后指导专家;美国哈佛大学、密歇根大学,法国马赛大学,芬兰拉普兰大学等国际高校和研究机构高级访问学者。在《中国法学》《德国整体刑法学杂志》等发表学术论文200余篇,出版个人专著8部,主编、参写学术著作80余部;主持国家及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近30项;荣获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教育部全国百篇优秀博士学位论文(2002年)、北京市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一等奖等国家和省(部)级以上科研奖励20余项、教学荣誉20余项,入选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2009年)、中美富布赖特高级访问学者(2017年)等。主要研究领域:行政刑法与刑法现代化、司法改革与法治一体化、金融监管与全球治理、高等教育管理。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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