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目

集体土地征收案件裁判思路与裁判规则

内容简介

本书作者阎巍同志,结合自身工作实际,创造性地将负担行为与处分行为、诉讼利益与诉讼实施权、权利保护规范与当事人的确定、诉讼时效与请求权的制约等理论作为分析工具,对征地批复作出并公告后,后续权证注销、土地出让、颁证等行为是否可诉;征收决定实施后,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与第三人签订的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是否可诉;在诉安置补偿不作为的案件中,起诉期限应当如何计算等近四十个实践中争议较大、亟待深入研究的问题进行了卓有见地的分析。特别值得一提的是,本书还邀请到了常年处于行政复议审理一线的自然资源部不动产登记中心(法律中心)复议事务处的胡卉明同志共同参与撰写,介绍了行政复议机关对本书涉及的相关争议问题的看法和做法经验。起草过程中,作者之间对于绝大多数问题都达成了一致,对于少数存在争议的问题,也做到了求同存异、客观呈现,增加了本书的包容性和客观性。

作者简介

阎巍,中国人民大学法学博士,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博士后、副研究员,长期致力于行政审判理论研究和审判实务,参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发生在我国管辖海域相关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等法律和司法解释的起草工作,“全国模范法官”“全国法院办案标兵”“中央国家机关罪受欢迎法治人物”等荣誉称号。胡卉明,湖北松滋人,1979年9月生,2001年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国际经济法专业,2007年取得中国人民大学土地管理系管理学硕士学位。现任自然资源部不动产登记中心(法律中心)复议事务处处长、副研究员。常年从事自然资源政策法律研究和行政复议案件审理实践,获得过多次部级奖励,参与多部涉及自然资源行政复议应诉工作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起草及制定工作,公开发表论文三十余篇,主持和参与编写业务专著十余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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