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目

建设工程法律实务与案例精选

内容简介

经过三十多年的改革开放,现在我国的企业已不再是计划经济的主体,而是地地道道的市场经济主体。计划经济讲行政命令,市场经济讲法治,这是两种完全不同的经济体制。国家的经济体制由讲行政命令的计划经济转变为讲法治的市场经济,对于作为经济主体的企业来说,这是外部环境的根本性变化,这一外部环境变化,促使从计划经济过来的企业为了生存而不得不从内部作出种种与之相适应的变化。在企业内部众多的变化中,十分重要的一点就是必须建立、加强和不断完善企业法律工作系统。在法治环境下,讲法律才有文明,讲法律才有文化,讲法律才有素质,讲法律才能保障权益。法律是全社会的共同需要,是维持社会秩序、维护社会公平的重要工具。不讲法律的企业,是不文明、没文化、缺乏素质、不受社会欢迎因而不能在社会长期立足的企业;不懂得依法维权的企业,是愚蠢的企业、难以生存的企业。企业法律管理,就是由企业依法规范自身行为和依法维护自身权益两大部分构成的。

作者简介

朱小林,博士后,高级工程师和高级经济师,拥有国家一级建造师、企业法律顾问及投资建设项目管理师等执业资格,长期在建筑行业从事工程管理、建筑企业管理和法务工作。长期从事工程管理和建筑经济研究,先后在《建筑经济》、《国际工程与劳务》、《南方企业家》等期刊发表工程管理与技术、建筑经济方面论文20多篇,出版《中国大型建筑集团战略规划研究》和《广州市建筑业市场行为与绩效研究》等专著。魏济民,中山大学经济法研究生,现为广东华瑞兴律师事务所首席合伙人、主任律师,担任广州市越秀区第十五届人大代表,广州仲裁委员会建筑房地产专长仲裁员,广州市律师协会建筑与招投标法律专业委员会主任、广东省建筑业协会法律顾问、广州亚运城项目开发商法律顾问、广州电视塔项目承包商法律顾问、广东省法学会房地产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民建广州市委城市建设与环境资源委员会委员、广东房地产行业协会主办的《南方房地产》特邀撰稿律师、广东省住房与城乡建设厅主管的《广东建设报》特邀新闻记者、广州电视台《一周睇法》节目特邀法律顾问、南方报业传媒集团南方网法律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独立董事人才库专业律师。擅长办理涉及建筑工程、房地产的诉讼及非诉讼法律服务,主要从事有关房地产开发、大型基础设施建设、产业园区开发、“三旧改造”项目及建设工程的投融资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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