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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的正当程序
作者
[英]
丹宁勋爵
著
刘庸安
译
出版社
法律出版社
出版时间
1999年11月 第1版
ISBN
9787503627835
定价
20.00
内容简介
《法律的正当程序》是丹宁勋爵既《法律的训诫》之后的又一部力作,全书从一个全新的角度阐释“法律的正当程序”,一个在大学法律课堂里不常见、却在实际工作中经常涉及的课题。这里的“正当程序”并不是枯燥的诉讼条例,而是法律为了保持日常工作的纯洁性而认可的各种方法:促使调查和审判公正的进行,逮捕和搜查适当的采用,法律援助顺利的取得……更多丰富的知识就在你是否去阅读。
作者简介
丹宁勋爵,前民事上诉法院院长和担任了38年高等法院法官的丹宁勋爵于1999年3月5日在英国惠特奇逝世,享年100岁。阿尔弗高德·汤普森(“汤姆”)·丹宁1923年成为律师后很快广泛地开展了业务,并因在商业法领域内的工作赢得了可靠的声誉。1938年,他被授予王室法律顾问的荣誉称号。1943年,他被任命为东北巡回法院的专员。1944年,他成为普利茅斯的司法官,随后很快晋升为高等法院法官。1948年,他被任命为上诉法院法官,1957年进入上议院,就是在这段时间,丹宁勋爵成为一位具有争议性的司法能动主义的支持者。1959年,丹宁在上议院发表的讲话以及一系列讲演中主张,上议院应该在改变法律就能符合公共利益的时候以自己的司法能力担负起改变法律的任务,而不是等待国会的行动。这种哲学使他与上议院比较传统的议员,特别是与明确反对篡夺国会权力的(原大法官)西蒙兹勋爵产生了直接冲突。正是这一冲突最终使丹宁在1962年采取了回到上诉法院这一不寻常的步骤。1963年,丹宁勋爵成了家喻户晓的人物。这一年,他受当时的首相哈罗德·麦克米伦的委派调查普罗富莫事件。他的调查报告很快成了畅销书。在他80岁后,他成功地出版了几本著作:《法律的训诫》(1979年)、《法律的正当程序》(1980年)、《家庭故事》(1981年)和那本引起争议的《法律的未来》(1982年)。1982年,他从高等法院退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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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出版社
201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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