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目

应对气候变化的国际技术转让法律制度研究

内容简介

气候变化威胁人类的生存和发展,而环境友好技术是解决该问题的关键;由于各国技术发展水平不同,发达国家又掌握多数此类技术,转让不可避免。国际社会应对气候变化的措施主要有温室气体减排、适应、技术开发和转让及资金机制等。其中,技术开发和转让应居于核心地位:前两者的实现依赖于技术,而资金机制也主要围绕技术转让设置。1972年以来,国际社会形成的环境保护条约等国际法文件中关于技术转让的规定已形成相对独立的法律制度,但气候变化领域的技术转让并不充分。它是由于规范过于模糊和抽象、缺少强制履行和制裁机制及发达国家国际国内知识产权制度不同等问题所致。这些问题的根源在于发达国家主导下的国际贸易制度中的“私法行为公法化”,它们过分保护私权利的政治法律制度及主要技术掌握在私人手中等。这些使技术转让义务不履行在形式上表现为国家承诺与私人营利行为间的冲突,而实质却是不同主体之间的利益之争。后《京都议定书》时代,基于国际贸易中的“私法行为公法化”理论,依人类共同利益需求和国家公共职能,应加强技术转让与贸易制度的密切联系,向制定WTO框架下的国际技术转让协议方面努力,以利用WTO争端解决机制,促使发达国家政府承诺与其国内私人部门的技术转让行为一致。中国需依环境友好技术来化解气候变化的压力,其特定的政治法律制度利于其在气候变化应对方面形成优势。国内层面,应完善技术转让法律制度来促进私人转让技术;国际层面,应抓住西方国家在技术转让义务履行方面的薄弱环节,倡导并积极推动国际技术转让协议的制定。

作者简介

马忠法,1966年10月生,安徽滁州人。复旦大学法学博士(国际贸易中的知识产权法方向),现任职于复旦大学法学院,上海知识产权研究所特邀研究员,中国金融教育发展基金会金融理财标准委员会金融理财师(AFP),“理财与法律”课程授课主讲教师,兼职律师。曾任上海贝尔阿尔卡特股份有限公司法律顾问、法律部合同分部经理;曾为工商管理硕士、高级工商管理硕士班及企业等讲授有关商法、知识产权法和企业法律风险防范专题。曾先后在《比较法研究》、《法商研究》、《民商法论丛》、《国际经济法学刊》、《当代法学》、《电子知识产权》等法学类核心杂志和《复旦学报》、《江淮论坛》、《江汉论坛》等综合类核心杂志和一般杂志上发表学术论文四十多篇;硕士论文于2001年获上海市优秀论文(成果)奖。出版著作有:独译格劳秀斯《论海洋自由》,与他人合译路易斯-亨金《国际法:政治与价值》及格劳秀斯《捕获法》。主要研究领域:国际经济法(含国际贸易中的知识产权法)、国际商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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