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目

法律的博弈分析

内容简介

1944年,数学家冯?诺依曼与经济学家摩根斯坦出版了《博弈理论与经济行为》一书,标志着博弈理论的诞生,它经过不断发展已经形成了较为完整的理论体系。博弈理论从学科分类来说属于数学的一个分支,其主要内容是运用数学方法构造人类行为的理论。而人类行为理论是所有从不同角度研究人类行为的科学,如经济学、法学、社会学等学科的理论基础。法学作为研究人类法律制度的学科,其理论基础是人类行为的理论。没有对人类行为的科学理论,要研究人类行为的制度规范可以说是空中楼阁。因此只有对人类(包括经济主体、社会组织)行为的规律进行科学的研究,在此基础上才能构造科学、有效的行为规范。博弈理论是法学重要的分析工具。正像博弈理论对经济学的全面改造一样,博弈理论也必将为法学的研究注入新的血液。《法律的博弈分析》可以说是美国在这方面的代表。《法律的博弈分析》首次运用博弈理论和信息经济学的理论工具来提高我们对法律是如何起作用的理解。围绕博弈理论主要的解概念来组织内容,《法律的博弈分析》揭示了人们熟知的囚徒困境、性别战、啤酒蛋糊以及鲁宾斯坦讨价还价等博弈可以用来阐明许多不同种类的法律问题。《法律的博弈分析》突出了起作用的基本机制,并展示了博弈概念及相关法律问题自然的递进过程。

作者简介

道格拉斯·G·拜尔(DouglasG.Baird)芝加哥大学法学院HarryA.Bigelow杰出服务教授,1994-1999年任院长。研究和教学方向是公司重组和合同。罗伯特·H·格特纳(RobertH.Gertner)芝加哥大学经济学教授,研究领域涵盖法律经济学、公司理论等。兰德尔·C·皮克(RandalC.Picker)芝加哥大学法学院PaulH.andtheoLeftmann教授,研究领域是知识产权、反托拉斯等。

目录

—  END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