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目

促进就业的财政法保障研究

内容简介

财政手段是政府促进就业的根本手段,促进就业的财政手段法治化,是建立就业促进长效机制的法律保障。就业在经济发展过程中产生,反之,发展经济又是促进就业的根本途径,可见,经济发展和促进就业犹如鸟之两翼、车之两轮,两者不可偏废、缺一不可。我国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政府职能由过去的安排就业转变为促进就业,政府促进就业职能的最终目标应当是促进经济和就业协调发展,实现双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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