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目

网络交易管理办法(2014版)

内容简介

2014年2月13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公布了《网络交易管理办法》,消费者的网购“后悔权”将在法律和部门规章层面都获得支持。《网络交易管理办法》,自2014年3月15日起施行。《网络交易管理办法》要求,网络商品经营者销售商品,消费者有权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且无需说明理由;鲜活易腐、定作等四类商品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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