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目

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

内容简介

《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共分为三个部分,6章35条。第*部分是总则,即第*章共5条,明确了制定目的、指导思想、适用范围、工作原则、督察主体等。第二部分是分则,包括第二至第五章共28条,主要对督察工作作出实体性和程序性规范。第二章“督察对象和内容”,规定对地方各级党委及其主要负责人、地方各级政府以及县级以上政府部门及其主要负责人、党政机关工作人员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进行督察的主要事项。第三章“督察组织实施”,规定督察计划、督察方式、督察措施、督察反馈和整改、督察工作人员行为规范等督察工作机制。第四章“年度报告”,规定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的范围、内容、公开、评议等问题。第五章“责任追究”,规定追责依据、追责事项、追责方式、妨碍督察行为的处理等问题。第三部分是附则,即第六章共2条,主要规定相关补充事项。

目录

—  END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