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简介
药品不良反应损害救济模式是从法益保护的角度进行的一种效果模式选择,是在法意精神探索过程中对法律规则进行的一次结构组合,体现了国家对社会基本精神价值的追求,彰显了法律制度和社会观念在科技与人类发展过程中的精神博弈。《我国药品不良反应损害救济制度的构建》以药品不良反应损害中的受害者救济为中心,围绕药品不良反应损害责任的性质和承担,探讨我国药品不良反应损害救济模式的选择,建议我国药品不良反应损害救济模式从政府主导的基金救济,逐步过渡到基金-保险-诉讼"三位一体"的救济,以期为药品不良反应损害中的受害者提供及时、有效的救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