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目

法律的目的解释

内容简介

巴拉克在本书中提出了一个全面的法律解释理论。他认为,目的解释方法允许法学家和学者以类似的方式处理所有法律文本,同时对重要的差异保持敏感,且在单独解释每种文本方面仍然优于其他解释方法。在本书中,巴拉克以精湛的学识及对目的解释理论的实际应用的密切关注,发展了这一理论。他自始至终地将自己的方法与文本主义者和新文本主义者(如安东宁·斯卡利亚)、实用主义者(如理查德·波斯纳)以及法律哲学家(如罗纳德·德沃金)的方法进行了对比。

作者简介

阿哈龙·巴拉克(AharonBarak),1936年生于立陶宛考纳斯,以色列著名律师、法官和法学家,1995—2006年担任以色列最高法院院长。2003年,被授予美国布兰代斯大学荣誉学位;2006年,获得彼得·格鲁伯基金会的正义奖;2007年,被授予美国哥伦比亚大学荣誉学位。主要法学著作有:《司法自由裁量权》(JudicialDiscretion,1989)、《法律的目的解释》(PurposiveInterpretationinLaw,2005)、《民主制下的法官》(TheJudgeinaDemocracy,2006)。 译者简介文学国,1966年生,湖南石门人。1989年获中国人民大学哲学学士学位,1997年与2002年分别获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法学系法学硕士学位与法学博士学位。现任上海大学法学院特聘教授,博士生导师,上海大学ADR与仲裁研究院院长、上海大学法经济学研究中心主任,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北京仲裁委员会、上海仲裁委员会等仲裁机构仲裁员。

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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