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目

论刑法的调整对象

内容简介

《论刑法的调整对象》致力于探讨刑法的调整对象,希图给立法者和司法者都能确定一个是否动用刑罚的标准,使民众的人权得以保障,社会正义得以伸张,这才是真正的法治社会所建立的目标。《论刑法的调整对象》共分为两个部分,上篇是刑法调整对象的确立,上篇包括序言和三章内容。序言主要针对刑法学界认为刑法没有自己独立的调整对象的通论,认为如果刑法没有自己独立的调整对象,将会从逻辑上给刑法学界带来灾难性的后果,其一是将导致刑法独立性的否定,其二是将可能导致立法者暴政的肆虐。通过对这些灾难性后果的展示,笔者自然推出刑法必须要确立自己的调整对象的结论。

作者简介

肖洪,男,1975年出生于四川宜宾。2006年毕业于西南政法大学研究生院,获刑法学博士学位。现为西南政法大学法学院副教授、硕士研究生导师、刑法教研室副主任、重庆市荣昌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主要学术领域涉及刑法基本理论与实践。先后参与了省部级科研项目4项,已参编学术专著和教材4部,在《现代法学》、《河北法学》、《甘肃政法学院学报》等学术刊物发表论文8篇,科研成果获得省级奖励l项、校级奖励1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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