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目

法律文书(第4版)

内容简介

《法律文书(第4版)》是在2012年第三版的基础上精心、全面地修订而成的。《法律文书(第4版)》在继续坚持“针对教学对象的特点,突出实用性,注意培养学生理论联系实际的能力”这一原则的同时,充分吸纳了法律文书研究和改革的新成果,用全新的司法理念和法律文书理论指导法律文书的制作和运用,并按公、检、法、司等领导机关新颁行的文书格式及其对法律文书的新改革优化要求进行编写,因此具有理念和内容的新颖性。《法律文书(第4版)》主体由上编、中编和下编三大部分构成。上编共三章,主要阐明法律文书学科、法律文书和法律文书的制作运用以及法律文书的语言和表述,在第三版的基础上,更加全面地探讨了法律文书的各构成要素,科学地总结归纳了法律文书的制作要求和技艺,对法律文书制作质量的提高,对法律文书的进一步改革优化,使其臻于“无懈可击”的境界,有一定的指导作用。中编司法机关的主要法律文书和下编其他法律文书涵盖了11大类文书,共有83个具体文种,除了传统的公、检、法、狱政、律师、公证和仲裁等类文书外,我们还顺应客观形势的要求,于第二版增写了“行政机关的法律文书”这一章。这一章的增设受到读者的欢迎并得到学界的好评。在拓展研究领域,增强实用性的同时,仍然坚持简要性,用83个文种统领数以千计的法律文书,力求做到以简驭繁。《法律文书(第4版)》还特别注意紧密联系司法实践、法律职业,帮助每位学习者有效掌握法律文书的制作运用,为以后的司法或法律生涯打下坚实的基础。《法律文书(第4版)》在与司法、法律活动实践的密切结合,在对法律文书和法律文书学科的定位、法律文书的教学和研究方法,对法律文书制作和运用的客观规律和完整技术及每种文书特点的阐述,对法律文书学科教学重点的把握,与国内同类教材相比,都具有新颖和独创的特点与优势。

作者简介

潘庆云,华东政法大学教授,律师,中国法律语言研究会副会长,上海市法学会法律文书研究会副会长。著作有:《法律语体探索》、《法律文书评论》、《跨世纪的中国法律语言》、《中国法律语言鉴衡》、《法律语言学》等多部专著以及“十一五”国家级规划教材《法律文书学教程》(主编)等多部法律文书和法律语言学教材。葛燕青,北京市政法管理干部学院教授,曾任全国司法与行政文书研究会常务理事、副秘书长,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特邀人民陪审员。著作有:《司法文书概论》、《公安刑事法律文书制作方法》(合编)、《法制文选评析》(副主编)等。安秀萍,山西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副教授,中国法学会法律文书学研究会会员。著作有:法律考试系列丛书《大学语文》(副主编)、《法律文书范例评析》(合著)、《司法口才学教程》等。奚小玮,上海政法学院教学质量管理办公室调研员,法律文书专职教师。著作有:《法律文书案例教程》(主编)、《法律文书学教程》(参编)、《中国裁判书》(参编)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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