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目

证据法原理与实务

内容简介

证据是实现法的宗旨的重要途径与现实手段,其固有的程序价值和实体价值,日渐受到立法和司法界的广泛重视,证据裁判主义思想已得到了全面的弘扬。证据法或者证据规则,是弥合书本中的法与行动中的法之差异的重要制度构建,是实现一般性的规范与个案具体情形相结合不可或缺的桥梁。证据法学成为“显学”已是公认的事实。著名学者胡适在北大曾对学子们作演讲,说:“你们出去社会上想做一个不受人惑的人吗,我赠你们一个锦囊,那就是——‘拿证据来!’”胡适一席话,已经很好地揭示了证据法学的重要现实意义。证据法学的重要性在学界已被公认,而在司法实践中,证据实务中的难题也层出不穷,证据的调查、运用能力日渐受重视,加大证据法学的教学力度是法学教育界有识之士的共识。职业学院的人才培养目标是培养实践能力强的应用型基层法律工作者,而证据调查与运用能力,恰恰是这一类对象基本、重要的素质之一。诉讼、仲裁以定纷止争为最终目的,该目的的实现,绝大多数情况下必须依靠事实真相的揭示,甚至于人类的一切法律活动,譬如行政执法、行政监察、人民调解等,均以法律事实为基础。而所谓法律事实,就是具有效力的证据所构成的一切辩证关系——证据是法治的基石,是司法公正的基础,证据调查和运用能力,是法律实务工作者基本、重要的专业技能,是其综合素质中的核心要素之一,缺乏证据的调查、运用能力,其实体法、程序法理论学得再好,也难有用武之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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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等法律职业教育系列教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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