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目

广州大学律师学书系:民法(总论)教学案例

内容简介

案例教学是最符合法律认知规律的教学方法。法律本来就是将生活中发生的真实案例通过归纳、整理,上升为一般性规定的东西。法学理论也来源于对生活案例的总结,或者说是对生活案例的类型化。法律调整就是从具体案例上升为类型指导的过程。自然的、具体的、不定型的生活案例,只有经过立法者的定型后,才能上升为法律规定。立法者将生活案例上升为法律规定的过程,实际就是一种抽象和概括的过程。

作者简介

张纯,女,湖北省武汉市人,广州大学法学院副教授,法学硕士生导师。1986年毕业于武汉大学法律系,获法学学士学位;1989年毕业于武汉大学法学院,获法学(民法)硕士学位;2008年毕业于武汉大学法学院,获民商法专业博士学位。先后在《中国法学》、《法制参考》(法制日报)、《财经理论与实践》、《湖南大学学报》、《求索》、《学术界》等权威、核心刊物发表专业论文三十多篇,主编、副主编、参编以及合著专业教材(著作)十余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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