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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校名师法学讲义:民法总则

内容简介

民法总则是统领民法典为民法各个部分共同适用的基本规则,也是民法中最抽象的部分。总则编是法学长期发展的产物,它始于18世纪普通法对6世纪优士丁尼大帝所编纂的《学说汇编》所作的体系整理;首见于海瑟于1807年出版的《普通法体系概论》,而为德国民法所采用,充分展现德意志民族抽象、概念、体系的思考方法。尽管我国现阶段没有颁布民法典,从而尚未形成民法总则编,但这并不是说,总则的研究就无法进行或者很难进行。实际上,我国《民法通则》的主要内容已经奠定了民法总则的体系和框架,只是缺乏从学理上进行系统研究。

作者简介

王利明,男,1960年出生于湖北省仙桃市。现任中国人民大学党委副书记兼副校长、教授、博士研究生导师,兼任第十一届全国人大代表、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委员、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法学学科评议组成员兼召集人、教育部全国高等学校法学学科教学指导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中国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会长、中国法学会审判理论研究会副会长、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副主任等职务。王利明教授先后获得国家级精品课程、国家级优秀教学成果二等奖、中国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法学类一等奖(两次)、全国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法学教材一等奖、第六届国家图书奖、第九届中国图书奖、第十四届国家图书奖、第四届吴玉章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优秀奖、北京市第七届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二等奖、第四届教育部“高校青年教师奖”等十余个国家级、省部级重要奖项。作为第九届、十届、十一届全国人大代表、全国人大财经委委员、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委员,王利明教授几乎参与了改革开放以来全部重要民商事法律的起草和修订工作。特别是近年来,作为《物权法》和《侵权责任法》起草小组的重要成员,王利明教授提出了一系列重要的学术思想和观点,产生了广泛而深远的影响。王利明教授因为对法学教育、法治建设的重大贡献,先后被评为“2006·中国十大教育英才”、“2007·CCTV中国年度法治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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