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目

犯罪研究丛书:国际犯罪专题探索(1)

内容简介

危害人类罪(CrimesagainstHumanity),也被翻译为违反人类罪、违反人道罪、反人道罪或反人类罪,是一种国内法上的罪行,但更是国际刑法中最严重的犯罪之一,是敌视人类、敌视人类生活、敌视人类生命的严重罪行,是引起整个国际社会关注的最严重的国际犯罪。根据《国际刑事法院罗马规约》(以下简称《罗马规约》)第7条,危害人类罪是指在广泛或有系统地针对平民人口进行的攻击中所实施的各种犯罪。由此可知,危害人类罪并不是一个单一的国际犯罪,而是侵犯人类基本权利,危害国际社会的一类罪行。

作者简介

黄立,湖南长沙人;哲学博士,法学教授;华南师范大学犯罪研究中心主任,硕士研究生导师;广东省法学会犯罪学研究会会长、刑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律师学研究会副会长。长期从事国际刑法学、刑法学、犯罪学等学科的教学、科研和研究生指导工作:主持、参与各级科研课题20多项,出版学术著作13部,发表专业论文近百篇。王水明,江西景德镇人,华南师范大学犯罪研究中心副主任,广东省法学会犯罪学研究会秘书长。先后就读西南政法大学、北京师范大学。长期致力于国际刑法学的理论研究。先后在《中国法学》、《法律科学》学术期刊发表论文数十篇。主编学术专著二部,翻译专著二部。主持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一项,参与省部级课题多项。龙加燊,广东顺德人,华南师范大学公共管理硕士研究生;广东省顺德区龙江镇妇女联合会维权(信访)专干。主要论文有:“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法治保障论略”、“试论刑讯逼供产生的原因”和“浅探洗钱犯罪与国际恐怖主义融资”等。2011年6月曾协助《法治建设广东五年规划》宣讲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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