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目

股东知情权研究:理论体系与裁判经验

内容简介

研判股东知情权制度规则之妥适性,抑或理解《公司法》《公司法解释(四)》数条款的立法意旨,依赖对公司法的两个基本认知,以及一个司法政策的立场。认知一,是知情权的固有权本性,基于公司自治意思可予以限制但不容忍实质性剥夺;认知二,是公司法关于为避免产生严重的不公平后果或为满足社会要求而对私法自治予以限制的规范。司法政策的立场,则是公司组织法上对股东、公司自治的恰当尊重与利益平衡的理念,知情权及类似属性的诸股东权之享有、行使与救济,公司立法、司法的政策导向上需坚守股东利益至上的立场,对封闭公司少数股东的倾斜保护尤为关键。以上认识,得益于股东知情权理论的体系化研究,更源自一线的司法裁判经验。

作者简介

李建伟,法学博士,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商法研究所副所长,兼任中国法学会商法学研究会秘书长、中国商业法研究会常务理事等。代表作:《公司资本制度新发展》《中国企业立法体系改革》《公司诉讼专题研究》《关联交易的法律规制》《公司制度、公司治理与公司管理》《独立董事制度研究》《国有独资公司前沿问题研究》等。另在《中国法学》《法学研究》等学术刊物发表论文近百篇。主要研究领域:民商法学、公司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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