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目

法治国家论(第四版)

内容简介

法与国家相互之间须臾不可分立。在人类社会的历史发展中,法从一开始就是组织国家、运行国家以至规制国家的重要工具。人类的经验与教训都表明,只有当法律有效地发挥了规制国家的作用之后,我们才能说这样的国家是法治的国家。只有在法治国家,人民才可能不受国家或其他主体的非法侵害,人民的整体与个体的权益才能获得切实的保障。于是,法治国家就成为人类处理法与国家关系的交结点。法治国家是人类国家发展的必由之路,法治国家的研究则是人类法治发展的题中之义,也是法学理论研究必须完成的重要任务。

作者简介

卓泽渊,法学博士,博士研究生导师。中国法学会常务理事、中国法学教育研究会副会长、中国法学理论研究会副会长、中国行为法学会副会长、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学理论研究会副会长。出版有《法律价值》《法的价值论》《法的价值总论》《法治国家论》《法治泛论》《法政治学》《法政治学研究》等学术专著,以及国家高校规划教材《法学导论》、高校文科教材《法理学》。主编《法学导论》《法理学》等,总主编《法学论点要览》(10卷)等,参编国家教委、司法部教材多部。曾任西南政法大学副校长,中共中央党校研究生院院长等职,挂职*高人民法院司法体制改革办公室副主任。先后入选全国“跨世纪百千万人才”国家*人选,第二届中国十大杰出中青年法学家、中国法学名家、全国首届“四个一批人才”、国家哲学社会科学首届领军人才、国家社科基金法学评审专家组成人员、影响中国法治建设进程的具有突出贡献的法学家等。分别为中共中央十六届、十七届政治局以及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主讲法治讲座,独自担任了国家纪念世界反法西斯战争暨中国人民抗战胜利七十周年依法治国专场新闻发言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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