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简介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的改革”作为新一轮司法改革的重大任务。本书对“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的含义进行了深入解读,在此基础上对其与“三机关分工、配合、制约”原则、“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在诉讼全过程以司法审判为标准”的主张的关系进行了深度剖析,进而对如何推进此项改革提出了宏观思考和独到见解。其中特别对“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与刑事辩护制度的深层逻辑关系进行揭示和阐述,以此为指导,从推进此项改革对刑事辩护提出五个方面要求的视角展开研讨,提出目标。本书具有鲜明的时代性、理论的前沿性和观点的创新性,在同类选题的研究成果中可谓独树一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