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简介
本书收录作者的10篇讲座记录稿,它们统统聚焦于民法首先是人身法然后才是财产法的主题。分别证明民法自始就是社会组织法而非商品经济法、20世纪的民事主体已全员劳动者化导致民商合一、人法对于物法具有先在性、苏联及其密切联系国处理人法与物法关系对我国的影响、正确理解人身关系概念可为人法前置于物法找到理由、人法中的身份法的含义、人法具有规训性、体外受精胚胎是一种在人法与物法之间的存在、取得时效制度在人法上具有极大适用空间。“外语就是力量,数据库就是腹笥”的附录证明掌握多种外语和熟用各种数据库是研究现代民商法的成功之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