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目

人工智能与法律的对话2

内容简介

本书深入研究了人工智能对法律制定、法律应用所带来的众多挑战,并在此基础上提出了相应的解决方案。*部分探讨了规制人工智能的相关基础理论问题,并得出如下结论:在数据保护上,立法者有义务规范国家对数据的处理,规范人工智能的使用,从而尽可能保护基本权利。在个人自决上,应通过直接或间接的法律手段予以回应自动决策系统的巨大风险。在透明度上,建议借鉴相关不透明决策系统的规制经验。在反歧视上,需要从因果关系证明、弱势群体概念等内容出发,对法律进行部分调整。在法律人格上,当智能代理人承担类似老练仆人的功能时,就可以视为法律主体。第二部分从人工智能的具体应用领域出发,在具体场景中探讨人工智能的规制,并探讨了以下问题:在社交媒体中,越来越多地使用人工智工具所产生的法律问题。在法律科技中,重新构建法治并将其嫁接到技术之上的问题。在行政决定中,建立与机器学习算法相适应的内在规则问题。在智慧执法中,可问责性、非歧视以及法律执行问题。在金融市场中,人工智能技术的应用前景及其难题。在公共治理中,确定人工智能系统准则的问题。在税收程序中,从风险管理系统的角度研究完全自动化税收程序的问题。在医疗保健中,作为医疗器械的学习机器在监管中的角色、使用人工智能医疗系统时的医患关系及责任问题。在竞争法中,人工智能会产生的默契合谋、滥用市场支配地位以及卡特尔化的系统性倾向等问题。

作者简介

编者[德]托马斯•威施迈耶(ThomasWischmeyer)是比勒费尔德大学公法和信息法助理教授,讲授欧洲和德国宪法、行政法和法律理论。当前研究方向是信息安全及信息社会中的法。[德]蒂莫•拉德马赫(TimoRademacher)是汉诺威大学公法与新技术学科的助理教授,讲授欧洲和德国的宪法、信息法。当前研究方向是大数据分析的监管框架。译者为:华东政法大学法律学院特聘副研究员韩旭至、上海市科学学研究所副研究员李辉、上海大学法学院讲师金枫梁、大连海洋大学法律与人文学院副教授王黎黎、中共上海市委党校讲师徐涛、东南大学法学院讲师余涛。 

目录

—  END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