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目

个人破产法的中国构建:基于比较法研究的探索

内容简介

破产是市场经济在优胜劣汰规律下必然发生的社会现象。在我国《企业破产法》实施以来的13余年间,破产制度已经助力众多企业顺利退出市场。但由于企业的责任最终要落实到经营者身上,消费型主体债务危机也在信贷繁荣发展的近年不断显现,个人破产制度的构建逐渐得到了国家有关部门和诸多学者的重视。2019年2月27日,最高人民法院在《人民法院第五个五年改革纲要(2019―2023)》中提出“研究推动建立个人破产制度”。同年6月22日,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最高人民法院等13个部门联合发布的《加快完善市场主体退出制度改革方案》中也指出,应当建立包括农民专业合作社、个体工商户、自然人等各类市场主体的便利、高效、有序的退出制度。在此背景下,本书对个人破产制度构建的必要性和可行性进行了深入分析,结合英美法系及大陆法系多个国家和地区的理论成果,结合我国个人债务清理制度试点过程中的实践经验,提出了个人破产制度立法的相关构想,以期对理论研究和制度构建作一些探索和尝试。

作者简介

陈科杰,浙江萧山人,浙江大学法律硕士。现为浙江六和律师事务所中级律师、金融与财富部门副主任、高级合伙人,杭州市律师协会民事专业委员会副主任、金融委委员,民盟杭州市社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委员,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调解员,萧山区第三届特邀行政执法监督员。陈科杰律师自2009年执业以来,先后担任宋城演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网盛生意宝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市萧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萧山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杭州萧山产业基金有限公司、浙江省萧山湘湖国家旅游度假区管理委员会、杭州市萧山区国有资产经营总公司等40余家顾问单位的常年法律顾问。执业以来,陈科杰律师共计办理各类诉讼及非诉讼法律事务共计几百余件,尤其对执行代理有较深的研究。近年来,参与和主办了鼎盛系、北天鹅系、宇田系、沈氏三兄弟系、广建置业、欧特服装等企业的破产项目,同时承办了多个企业危机处理等非诉项目,得到了政府、法院的高度评价,其中承办的宇田系重整案件、钱潮锦纶案件分别获得了2018年度、2019年度萧山法院优秀管理人奖,鼎盛系案件、宇田系案件双双获得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十大典型案例,鼎盛系案件还受到中央电视台的采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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