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简介
近年来,跨界的水污染冲突加剧,仅仅是流域跨省污染纠纷就不在少数,这类问题如果解决不好,不仅影响生产,还影响群众生活尤其是身体健康,引发上下游之间的矛盾,造成社会不稳定的恶劣后果。本书聚焦政府间污染纠纷调处,不可避免地涉及政府之间的合作治理,因此,需要从跨区域合作治理视角看待纠纷调处。本书从五个方面介绍了我国政府间流域跨界污染纠纷调处机制的现状,展示了我国流域管理体制,并分析其弊端及其克服之道;对我国政府间流域跨界纠纷的行政调处机制立法、实践案例和地方探索进行分析,并在此基础上研究流域跨界污染纠纷调处机制和效果的相关性;阐述了非司法诉讼调处机制和司法诉讼机制,借鉴国外立法例,提出综合运用横向协商、纵向协调和司法诉讼机制的建议,并勾勒出不同调处机制之间的关系。此外,为保障流域跨界污染纠纷调处机制的顺利运行,本书认为应当构建相应的法律保障体系,即环境信息公开和共享、跨界水质联合监测、民主协商和公众参与以及政府间流域治理合作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