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目

高港年鉴(2018)

内容简介

《高港年鉴》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高港年鉴》是由中共泰州市高港区委员会、泰州市高港区人民政府主办,泰州市高港区史志档案办公室主编,全区各园区、镇街、部门、单位共同参与编纂的地方综合性年鉴。2010年创刊,每年出版】卷,本卷为第9卷。旨在全面、系统、准确地记述高港区自然、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等方面情况,为各级领导决策提供科学依据,为社会各界和海外人士了解、研究高港提供翔实信息,并为编修地方史志积累资料。《高港年鉴》2018卷主要记述2017年高港区自然、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等方面情况。《高港年鉴(2018)》采用分类法编辑,设类目、分目、条目3个层次,分目下视情设副分目。类目设33个,包括:特载、大事记、区情概况、中共泰州市高港区委员会、泰州市高港区人民代表大会、泰州市高港区人民政府、政协泰州市高港区委员会、纪检监察、民主党派·工商联、人民团体、法治、军事、港口·口岸、江苏泰州港经济开发区、扬子江药业集团、对外经贸.农业、工业、建筑业、服务业、科技、经济综合管理、城乡建设、水利、生态环境、文化·体育、教育、医疗卫生、人力资源、社会生活、街道·镇、人物·荣誉、附录。条目为记述的基本单位,其标题采用黑体加“【】”表示。大事记前有“△”者,表示与前所记日期相同。《高港年鉴(2018)》资料由全区各园区、镇街、部门、单位供稿,并由供稿单位领导审核。撰稿人员署名于条目之后。文中数据及有关内容由区统计局和区委机要保密局审核把关。部分数据因统计口径不同存在差异的,以统计部门提供的统计数据为准。**注明币种,人民币不作标注。《高港年鉴(2018)》历史纪年:民国以前采用朝代年号,使用汉字书写;民国年份使用阿拉伯数字书写;在同一记述单元仅首次括注相同朝代年号、民国年份的公元纪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一律使用公元纪年。《高港年鉴(2018)》中的机构、缩略语使用规范性简称,附录中设有部分组织机构全称、简称对照表和缩略语注释表。《高港年鉴(2018)》检索系统:卷首设目录,卷中设类目标题书眉,卷末设按汉语拼音字母顺序排列的主题分析索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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