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目

比较民法与判例研究(第二卷)

内容简介

本卷的两组主题文章分别是2014年、2015年在上海财经大学召开的“比较民商法与判例研究两岸学术研讨会”上的案例比较研究主题报告。其他文章也曾在会议上进行论文报告。编者在讨论确定选题和组织研究力量时,首先是考虑问题的重要性,即它应该具有理论上的探讨价值,是有一定难度的争议性话题,例如,本卷“见义勇为”主题就反映了我国整个社会都在争论的“扶不扶”难题。其次要考虑主题案型在实践中发生的可能性和普遍性,因为既然是案例比较的国别报告,就必须考虑该类案型在该国实际发生的情况,倘若该国没有此类案例纠纷,无疑会给研究报告者造成无米之炊的窘境,研究的意义也将大打折扣。再次要考虑主题报告者的研究领域与主题的相关度和熟悉度。考虑选题的受众接受度。因为主题研究报告会在学术期刊上发表,供全国的法律学习研究者阅读和批评,为激起大家对这一研究模式的关注和兴趣,鼓励对这些主题进一步的研究讨论,选题既不能太细微琐碎,也不能太空泛,要能给更多的研究者“置喙”的机会,例如,本卷的“人工胚胎案”在会议研讨时,我国宪法和民事诉讼法的学者,甚至医疗伦理界的学者,都参与到讨论中来。

作者简介

詹森林台湾大学法学学士及法学硕士、德国法兰克福大学法学博士。1992年8月开始任教于台湾大学法律系,1998年8月升任教授,2009年8月受聘为特聘教授,2014年8月获选为台湾大学傅斯年纪念讲座教授。教学及研究领域包含契约法、侵权法、比较民法、消费者保护法。曾为北京清华大学访问教授、烟台大学访问教授、梵蒂冈罗马宗座拉特朗大学访问教授、德国海德堡大学访问教授、美国密歇根大学访问学者、英国牛津大学墨顿学院客座研究员。朱晓喆安徽财经大学法学院学士、华东政法大学法学硕士及法学博士。2005年9月任教于华东政法大学民商法教研室,2013年6月受聘为上海财经大学法学院教授,民商法学科带头人、博士生导师。曾为德国科隆大学法学院“近代私法史研究所”访问学者。曾获申银万国奖教金、上海市“曙光学者”称号。兼任上海财经大学法学院“比较民法与判例研究所”所长、中国民法学研究会理事、中国法学会比较法研究会理事。教学和研究涉及民商法、比较法和法律史,并善于综合运用比较法、法释义学和判例分析,研究我国民法领域的理论与实践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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