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目

民商法论丛:无形人格侵权责任研究

内容简介

在侵权法上,无形人格侵权责任是相对于有形人格侵权责任而言的,是指行为人就其侵害他人名誉权、隐私权、肖像权、姓名权、自由权、人格尊严权以及声音权等无形人格权的行为对他人承担的侵权责任,而有形人格侵权责任则是指行为人就其侵害他人生命权、身体权和健康权的行为对他人承担的侵权责任。在当今两大法系国家和我国,侵权法均明确区分无形人格侵权责任和有形人格侵权责任,因为两大法系国家和我国的侵权法均认为,一方面,无形人格侵权责任仅建立在过错侵权责任的基础上,不会建立在严格责任的基础上,而有形人格侵权责任除了建立在过错侵权责任基础上之外,还可能会建立在严格责任的基础上,在我国甚至还可能会建立在所谓的公平责任的基础上;另一方面,无形人格侵权责任领域会贯彻他人享有的无形人格权和行为人享有的言论自由权、出版自由权和新闻自由权以及社会公众享有的知情权之间的利益平衡理论,防止过分保护他人享有的无形人格权而严重牺牲行为人享有的自由权或者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否则.会产生“噤若寒蝉”的反社会效果并最终损害社会的公共利益;而有形人格侵权责任领域很少会贯彻此种利益平衡理论。《民商法论丛:无形人格侵权责任研究》从比较法的角度对两大法系国家和我国侵权法上的无形人格侵权责任制度进行了全面、系统的阐述,资料全面丰富,内容新颖翔实,论证深刻,观点鲜明独特,对于完善我国侵权法有关无形人格侵权责任制度具有重要意义。

作者简介

张民安,男,1965年12月生,湖北黄冈人。1987年毕业于湖北黄冈师范学院英语系,之后在湖北黄冈从事高中英语教学工作;1991年9月考入吉林大学法学院,师从李忠芳教授,攻读民商法专业硕士学位,1994年7月获法学硕士学位;1999年9月考入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师从梁慧星教授,攻读民商法专业博士学位,2002年7月获法学博士学位;现为中山大学法学院教授、民商法专业博士生导师。精通英文,熟悉法文。主要专著有:《现代英美董事法律地位研究》、《过错侵权责任制度研究》、《公司法上的利益平衡》、《现代法国侵权责任制度研究》、《公司法的现代化》、《商法总则制度研究》、《侵权法上的作为义务》、《侵权法上的替代责任》等。主编的系列出版物有:《民商法学家》、《侵权法报告》和《21世纪民商法文丛》、《高等院校法学专业民商法系列教材》(一、二、三)等。另外,在《法学研究》、《中国法学》、《法制与社会发展》、《中外法学》、《法学评论》、《现代法学》等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九十多篇。

目录

—  END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