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目

国家协调论

内容简介

《国家协调论》积极吸取国内外经济法理论研究和相关学科研究的最新成果,注意总结经济法制建设的新鲜经验;同时,坚持以马克恩主义哲学为指导,解放思想,勇于创新,在经济法的一系列学术问题上提出了独到的见解,体现了一种自成系统的经济法理论——“国家协调论”。全书分为导论、本论、结论三个部分。除了导论以外,本论部分全面、系统地论述了经济法与经济法学发展的一般规律,经济法的概念、调整对象、地位、体系、主体、理念、基本原则、渊源、制定、实施和责任制度等方面的问题;在结论部分,概括了十六个方面的60个观点。经济法总论是研究经济法现象的共同问题和经济法发展一般规律的经济法学学科。它是从对多层次的各类经济法制度及其发展规律的研究中概括起来的,对于正确认识和全面实施多层次的各类经济法制度具有指导意义。

作者简介

杨紫垣,1934年出生,l958年于北京大学法学院毕业后留校任教。现任北大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兼任两所高等学校法学院名誉院长、多所高校教授、中国法学会经济法学研究会顾问,先后担任北京市人民政府专家顾问团顾问、最高人民法院特邀咨询员、全国人大代表和法律委员会委员。曾从事法理学与国际法的教学和研究工作。从1979年起,主要从事经济法的教学和研究工作。先后在我国和国外多个国家讲课、作学术报告、参加学术会议,指导国内外硕士生、博士生、博士后和访问学者共l02名。撰写、主编的教材和专著22部,发表了一批有影响的学术论文,提出了“国家协调论”和“国际协调论”。先后参加了许多重要法律的调研、起草、座谈、讨论、修改和审议工作。曾获北京大学教学优秀奖,教育部全国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教材一等奖,被司法部授予先进教师称号,享受政府特殊津贴并由国务院颁发证书。

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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