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简介
本书旨在于阐释伊曼努尔•康德(ImmanuelKant,1724-1804)的法哲学,亦即探讨他的法学思想的哲学根基。在本书中,作者认为,只有当我们准确澄清了康德法哲学的真实面貌,我们才有可能进一步探讨它的当代意义,并从与现实思考中孕育出一种更为恰当的康德式法哲学(KantianLegalPhilsophy)。正基于此,在本文的论述过程中,作者尽可能地展现康德法哲学的合理内核,以及它与当代诸多法哲学问题的相关性。本书从总体上可分为这样两个部分,第一部分旨在澄清康德法哲学的基本性质,其主要的任务就是确定康德法哲学在(1)思想史中,(2)在他的批判哲学中以及(3)在他的道德哲学体系中的基本位置,这构成了本文前面三章的基本内容。第二部分旨在澄清康德法哲学的基本结构,其主要的任务就是阐明康德法哲学的两个基本框架或者说两条贯穿始终的主线:一条主线是由权利和义务构成的法权关系(Rechtsverhältnis)这一框架,另一条主线是用以揭示人类秩序之基本状态的“自然状态—法治状态(或私法—公法)”这一框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