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目

学科的秩序:关于检察学理论体系的一些基本问题

内容简介

《学科的秩序:关于检察学理论体系的一些基本问题》包括了(一)范畴是某一事物现象领域矛盾构合的基点、(二)就科学对象而言,研究范围延及的所有领域,不仅仅是一种量的反映,同时具有质的规定性、(三)了解一门学科的对象,是研究该学科的起点、(四)学科地位折射了这门科学的学理构造和外部关系,寓示了其对象领域矛盾的特殊性、(五)检察学的研究对象规定了这门学科的科学体系,其系统包括理论检察学、应用检察学和检察史学三大领域等。

作者简介

王顺义,山西左权县人。现在山西省人民检察院公诉三处工作。主要著作:《辩诉对抗论》、《刑事犯罪案例丛书·扰乱社会秩序罪分册》、《刑事案例诉辩审评·重大责任事故罪》、《中国新罪名通典》、《环保创想》、《法律监督典型案例评析》等。在国家和省级报刊上发表《应建立具有仲裁性的刑事技术鉴定机构》、《防止主诉检察官制出现偏差》、《瑕疵证据的采用》、《沉默权与我国司法现状的一般分析》、《制度理性与“寻租”抑制》、《“法官听证”漫笔》、《定罪要件与“权威解释”》、《刑事证明标准讨论的认识误区》、《国际社会治理商业贿赂的公共视野》、《刑法第137条的罪责问题》等论文。2004年,参加了中国检察理论研究所承担的国家课题“刑事起诉标准研究”的工作。20l0年3月始,开设“红岩的博客”作博文“中日历史联合研究报告的两个问题”;“山东、山西两起死刑案件自首适用比较——解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处理自首和立功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12年刑事实践在适用死刑案件上的一个问题”;“村镇选举视野下的社会问题与自,治进路——展视《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调整改革中社会关系的空间范围”;“中国古代社会吏制中的选拔制与弹劾制及之当代镜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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