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简介
在德国刑法中,客观归责作为结果向行为并且最终向行为人归属的推理体系,沟通了构成要件符合性的判断与违法性的评价。客观归责的推理以生活经验的认识规律为出发点,在螺旋式上升的推理过程中由道德性评价走向规范性评价,最终回归到规范对生活的保护目的。德国刑法中的客观归责理论以四层次判断体系,整合了意志归责与规范归责,在层层递进的分析框架中充分地论证了责任归属在客观意义上的合理性,为刑事责任的追究奠定了客观主义的基础,也展示出刑法释义学在思维推理方面对科学性的追求。对于我国刑法中的因果关系难题而言,德国刑法中的客观归责理论不仅具有借鉴的意义,而且也在方法论的层面提供了有益的启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