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目

中国公证制度改革研究及国际比较

内容简介

中国现代意义上的公证制度是民国初年从西方引进的,1935年颁布《公证暂行条例》,1943年颁布《公证法》,至今不足百年历史。虽然2005年颁布了一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但仍未真正与现有法律制度完全融合。“西安彩票事件”对公证事业的冲击影响深远,使人们对公证事业产生的怀疑将长久存在,其负面影响不可低估。因此,有必要从理论、实践、历史和现实的结合方面,对如何建立适合中国国情的公证制度预以深入探讨研究,为中国特色的公证制度建设和发展作出贡献。我国迄今已颁行的民商实体法中均设有法定必须公证事项的规定。借鉴国外尤其是大陆法系国家公证制度的立法经验,同时汲取我国地方立法的实践经验,国家立法有必要明确规定法定必须公证事项,给稳定公证制度以基石作用,保障公证法律制度为和谐社会建设作出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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