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便携式眼保健操挂图(最新版)

内容简介

本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11533—89制作。检查距离为30厘米时,视力读值为左侧读值;检查距离为50厘米时,视力读值为右侧读值。检查时可采用弥漫的自然光或人工光照明,光线应充足,视力表应避免阳光直射。两眼应分别检查,检查一眼时,另一眼用一不透光物遮盖,勿加压力。检查时将本表放在眼正前方30厘米或50厘米处,看清相应距离5分记录5.0或相应小数记录1.0行视标者视力为5.0(5分记录)或1.0(小数记录),余类推。测出被检眼所能辨认的最小行视标(辨认正确的视标数应超过该行视标总数的一半),记下该行视标的视力记录值,即为该眼的视力。为了测出近视力,可将本表前后移动。改变检查距离后,测出其高的5分记录值,加上按该距离查下表得到的校正值,即为其实际视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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