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目

具体举证责任论

内容简介

作者提出了在内涵上具有一定独创性的具体举证责任概念和理论,从而使诉讼形成抽象证明责任与具体举证责任各自独立的新二元架构,并以此对证明活动施以“双层调控”。本书资料比较充实,作者正确地把握了证明责任的传统理论和实际运用,由此,也就能够充分揭示现有理论的不足,并大胆提出自己的设想。在具体举证责任概念和理论体系的论证方面能够做到深入细致,条理清晰。——清华大学张卫平教授作者系统、全面地对证明责任的理论及涉及到的重要问题进行了梳理,提出了“具体举证责任”的概念,并对这一概念的理论意义和实践价值作了充分的说明。作者关于具体举证责任的界说,具体举证责任在实践中的运用,如何处理具体举证责任与相关问题之间的关系,都作了有说服力的、比较清晰的说明,观点有创新性。——北京大学潘剑锋教授作者用简洁明晰的语言重述了德日民事证明责任学说发展的学术脉络和谱系,彰显了具体举证责任论兴起的必然性和积极的时代意义,并发出了民事证据法研究重心转移的呐喊:由过去关注静态的规范配置,转向关注动态的司法过程;由过去面向立法的民事证据法学,转向面向司法的民事证据法学。这一观点,具有振聋发聩的作用,对我国当前的民事诉讼法研究具有重要的启发意义。——中国人民大学肖建国教授

作者简介

胡学军,男,江西修水人,1973年4月生,南昌大学法学院教授,立法研究中心研究员,中国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理事。主要研究领域为诉讼法学、证据法学、司法制度。曾在《法学研究》《中国法学》《法学家》《法律科学》等期刊发表学术论文四十余篇。

目录

—  END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