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目

2007民法精义1

内容简介

整个民法体系的关键点是民事法律关系,整个民法的内容就是围绕民事法律关系展开。民事法律关系的要素是主体、客体、内容三个方面,民事法律事实则是法律关系的变动原因。对照大纲,就可以发现,除了第一章民法概述以外,公民和法人两章是关于主体的探讨;民事法律行为、代理、诉讼时效则是法律事实的探讨。物权、债权、人身权、民事责任则是具体内容的探讨。而其中又以意定的法律关系变动原因——民事法律行为最为重要,整个合同法、担保法的内容实际上就是这种意定的法律事实的进一步具体化。如果能够很好地把握这样一个体系,不仅对司法考试有重要作用,而且对今后的法律工作,形成法律意识都有积极意义。

作者简介

姚欢庆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副教授,法学博士,国家重点研究基地-中国人民大学民商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副主任,中国民商法律网负责人。自1998年开始从事律师资格考试、司法考试的教学辅导工作。2000年司法部律师资格考试指定教材《民法学》编委,著有《司法考试教程—民法》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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