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目

环境保护普遍义务论

内容简介

人类正面临严峻的环境危机。人们已经意识到,唯有保护环境人类方能克服环境危机。但是,保护环境作为一种负担、作为一种法律义务,必须由每一社会成员承担之吗?环境保护的现状提醒我们,保护环境的负担并没有在人类社会成员间被公平地分配。这是环境保护制度失灵的肇因。克服环境危机的唯一出路就是把环境保护义务作为一种“普遍义务”、在社会成员间公平地分配。因为人的基本需要的满足本身需要人们保护环境,而社会正义原则则要求人类必须将环境保护义务在社会成员间公平地分配,使之成为一种“普遍义务,:况且,环境的自然特性牢牢地制约了人类安排环境保护制度的范围普遍、公正地分配与履行环境义务是正途。

作者简介

胡中华,1972年出生,湖北省监利县人,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博士(中国海洋大学),中国地质大学(武汉)管理科学与工程博士后研究人员,中国地质大学(武汉)公共管理学院法学系副教授。主要从事环境法学、民法学教学与科研工作。曾在《现代法学》、《法学杂志》、《武汉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等学术刊物发表论文三十余篇,合著、参编教材四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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